察打一體無人機頻頻被擊落,為什么不給它安裝自衛系統?
自伊拉克在2015年率先裝備察打一體化無人機,并將其成功應用在國內反恐戰場后,在許多重要戰斗中發揮出了決定性作用,一時間可謂風光無限。但隨之而來的,則是近兩年來這類無人機在也門和利比亞戰場上被頻頻擊落的新聞,那么為什么世界各軍事強國不給無人機安裝自衛系統?
現階段服役的察打一體化無人機最大起飛重量均在5噸以下,典型的彩虹-4A/B以及翼龍系列則僅有1.5噸左右,其中彩虹-4出口說明書顯示,其最大任務載荷為345千克,僅搭載100千克燃油無其他負載時,可實現40小時長續航,而在繼續搭載245千克彈藥后,續航時間則下降到14小時。我們以目前軍貿市場上性能最好,且裝備數量最多的MILDS AN/AAR-60(V)2型紫外激光告警器+ALR-90(V)系列雷達告警器,配合ALE-47多用途布撒器的組合套裝為例,其中紫外、雷達告警器最低配置均為4具以滿足全向雷達搜索照射和導彈來襲告警,各自配合1具各30發箔條、熱焰干擾彈的布撒器,以及其配套機載處理器和配套電路等,總重量在80千克以上,約等于兩枚AR-1(射手-1)激光制導導彈或者三枚A R-2(射手-2)的重量。如果將其搭載在無人機上,不但會擠占本就狹小的機內空間,同時會嚴重影響無人機的續航能力以及武器掛載能力。更重要的是,這套自衛對抗系統的高昂價格會嚴重削弱無人機的低廉優勢,嚴重降低裝備效費比。
眾所周知,目前戰斗機搭載的最先進自衛對抗系統,其主要作戰對手也不是大型地空導彈以及便攜式防空導彈,而是空對空導彈、地面野戰防空火力,由于后兩者具備更強的動力加速時間、更可靠的地面引導手段、以及自身更大的探測器陣面孔徑,使得常規機載干擾手段很難起到效果,只有類似于EA-18G咆哮著這類專用電子干擾機攜帶大型化干擾吊艙,才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效果,這也是為什么到今天為止戰斗機執行的綽號“野鼴鼠”防空壓制任務,危險程度依然要遠大于對地近距離火力支援。在戰斗機獨自面對野戰防空尚且無法有效自保的情況下,指望這套設備護住無人機恐怕是力不從心。
實際上,無數次實戰經驗已經證明,自衛對抗系統實戰效果大都遠不如宣傳口號那樣令人放心,相對于所謂的先進技術設計,能夠讓設計更加對癥下藥的導引頭和制導情報工作搜集才是這一系統有效工作的關鍵環節, 而這往往是雙方互夸海口,但卻只能實戰檢驗的環節了。就在翼龍被擊落的幾乎同一時間,一架自衛對抗系統裝備相當完備的沙特AH-64,也被胡賽武裝地空導彈擊落,其搭載的大型常規被動無源干擾器都沒能有效發揮作用。
總的來說,現階段的無人機進行自衛對抗系統搭載實際上處于一個尷尬境地,即便是小型化自衛系統,其重量體積也依然偏大,且干擾手段少、針對性不強,是否有效尚且存疑;而專用吊艙雖然干擾效果好,但在重量、體積、能耗、安裝難度以及效費比上又遠超其承載能力。而從軍用武器發展規律上看,任何一型武器都不可能長期處于絕對霸主地位,察打一體化無人機近年來給大家留下的天空霸主地位,本身就是一種錯覺,因此對于近來頻頻出現的被擊落事件,我們需要理性看待。
來源:強國軍事